越南资讯:越南历史上认为南北各帝一方,越南人在本国称帝
越南历代自认为“中夏”,以大越皇帝为中心,建立了四夷臣服的朝贡体系,但北方的中国并不在越南的朝贡体系之中。“皇帝”拥有的政治内涵注定越南必然将与中国分庭抗礼,此时就需要确定自己拥有与中国同等的政治文化地位。
宋神宗熙宁八年(1075)李仁宗知晓“宋王安石秉政,上言以为我国为占城所破, 余众不满万人,可计取之。宋命沈起、刘彝知桂州,潜起蛮峒兵,缮舟船,习水战,禁 州县不与我国贸易”,遂先发制人,“命李常杰、宗亶领兵十余万击之”,李常杰攻 破钦州、廉州,屠邕州,掳掠而去。这是安南在自主建国之后,第一次主动迎战中国,具有重大的意义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记载:
时交趾所破城邑,即为露布揭之衢路,言所部之民亡叛入中国者,官吏容受 庇匿,我遣使诉于桂管,不报,又遣使泛海诉于广州,亦不报,故我帅兵追捕亡叛者。又言桂管点阅峒丁,明言欲见讨伐。又言中国作青苗、助役之法,穷困生民。 我今出兵欲相拯济。李焘将此事记在宋朝讨伐安南诏书之后,解释因安南露布言及青苗等法,故王安石亲自制诏以回击。南宋魏齐贤将此诏书名《敕榜交趾文》录入《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》,署名王介甫。越南已故著名学者陈文玾教授从成书于陈朝的《越甸幽灵集》中找出一篇安南于此役的露布,认为是李常杰所作,名《伐宋露布文》:
天生蒸民,君德则睦;君民之道,务在养民。今闻宋主昏庸,不循圣范,听安石贪邪之计,作青苗助役之科,使百姓膏脂凃地,而资其肥己之谋。盖万民资赋于天,忽落那要离之毒,在上固宜可悯,从前切莫须言。本职奉国王命,指道北行,欲清妖孽之波涛,有分土无分民之意。要扫腥秽之污浊,歌尧天享舜日之佳期。我今出兵,固将拯济,檄文到日,用广闻知。切自思量,莫怀震怖。
与前文所录的李朝讨伐蛮夷诏书的高调相比较,露布文辞极为巧妙,征伐之由在 “宋主昏庸”,“安石贪邪”,荼毒百姓。至于安南为何能够征讨宋朝,李常杰指出 “有分土无分民”,“天生蒸民,君德则睦;君民之道,务在养民”,宋朝君臣不恤人 民,“作青苗助役之科,使百姓膏脂凃地,而资其肥己之谋”,故安南得以兴兵,李常 杰奉安南国王之命,扫清妖孽,再创尧天舜日。安南在这次的主动挑战中并未完全跨出 已定的宋朝皇帝-安南国王朝贡模式,虽然在露布中称宋神宗为“宋主”而非皇帝,仍 称己方为安南“国王”,而非“大越国皇帝”。在露布中,安南并未强调“中夏”大越 与“蛮夷”之宋,而是以圣贤之道为范,强调安南同样拥有“吊民伐罪”的权利,此足 以显示安南在面对宋朝时拥有几乎平等的文化自信。后黎朝太祖黎利建国,阮廌起草《平吴大诰》曰:
惟我大越之国,实为文献之邦,山川之封域即殊,南北之风俗亦异。粤赵丁李 陈之肇造我国,与汉唐宋元而各帝一方,虽强弱时或不同,而豪杰世未尝乏。黎圣宗时吴士连修《大越史记全书》也秉承此意,《大越史记外纪全书序》曰:
大越居五岭之南,乃天限南北也。其始祖出于神农氏之后,乃天启真主也,所 以能与北朝各帝一方焉。《拟进大越史记全书表》又言:“粤肇南邦之继嗣,实与北朝而抗衡。统绪之传亿万年,与天罔极;英明之君六七作,于古有光。虽强弱时或不同,而豪杰世未尝乏。”后世发展出的“天限南北,各帝一方”的思想,即认为安南与中国具有相同的政治文化地位。基于这样的平等与自信,安南在处理与中国的关系过程中更加灵活有效。
自丁至西山朝,“大越”国号传承八百余年,“大越皇帝”内行王化,外抚四夷,并以各种制度和理念相配合,建立了以“大越皇帝”为主体的国家政治和对外关系体系,并确立了与中国“各帝一方”的政治自信。安南在史书记载、自我文书中,则以 “中夏”自居,因此称宋为“宋人”,元为“元人”,明为“明人”,或称“明寇”,清为“清人”,统一称为“北人”或“北朝”,中国历史称“北史”。但越南历代同时又称中国为“上国”“天朝”,行交邻事大之礼。这两套不同的话语体系在越南官方文献中并行不悖,构成了与中国及周边国家的交往模式。
作者 :叶少飞,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学院副教授,越南社会科学院汉喃研究所博士研究生,主要研究方向为越南史学思想与史学史。
原发表信息:《形象史学研究》2016年第一辑。越南历史研究第五十七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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